我校荣获“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称号

文章来自:党委宣传部发布时间:2010-06-25

        近日,浙江省文化厅、教育厅联合公布了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名单,我校申报的“湖笔制作技艺”项目名列其中。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加强中华优秀文化传统教育”的精神,落实《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文化保护工程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课堂、进教材、进校园,促进素质教育,丰富学生校园和校外活动,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浙江省文化厅、教育厅历时两年,联合开展了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申报与评审工作。其间共有85个单位(包括大、中、小学和部分校外教育单位)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经过资格审核、评估,并向社会公示,最终16所高校、高职申报成功。
       据悉,我校将在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学基地有关建设目标、要求指引下,不断推进湖笔制作技艺进课堂、进教材、进校园等活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理保护和多效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