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第六批省农村工作指导员和第七批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报》(浙委〔2011〕14号)的通知,我校曹阳老师被评为省优秀农村工作指导员。

2010年1月至今,曹阳老师被派驻安吉县杭垓镇杭垓村参加第六批农村工作指导员工作,一年来,曹阳老师牢记农村工作指导员的责任和使命,紧紧围绕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协助当地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为杭垓村建设“先进基层党组织”、 “五好党支部”、“文化示范村”、“工业强村”、“文明村”、“平安村”、“治安安全示范村”“美丽乡村精品村”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表现突出,受到当地镇委、村委和群众的好评。
据悉,曹阳老师曾任湖州市第五批农村工作指导员,于2007年至2009年担任安吉县杭垓镇�溪村担任农村工作指导员,任职期间,获得“2008年度湖州市优秀农村工作指导员”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