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文化品牌培育项目”投票公告

文章来自:党委宣传部发布时间:2011-11-18

各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学校十二五规划精神,充分发挥校园文化在学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激发广大师生参与学校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决定开展“校园文化品牌培育项目”申报工作,在遴选的基础上,力争通过3-5年的培育、建设,形成校园特色鲜明、知名度高、社会影响力大、师生参与面广的校园文化品牌。经过前期宣传发动,共收到26份申报材料。现将评选办法简要公布如下:
     (一)初审:党委宣传部对各党总支或部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
     (二)网络推荐:由各项目负责人依据评选条件,撰写600字以内的相关材料,在“诚书记”信箱开辟“校园文化品牌培育项目”投票专栏,隐去负责人姓名、实施分院(部门)等基本信息,予以公示,组织学生投票。为保证公平起见,每人限投一次,推荐项目数不得多于10项且不得少于6项;
     注意: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11月10日—11月20日21:00。
     (三)群众推荐:在校园网通知公告栏目上传相关材料,公布评分标准及评分表,各分院党总支、学生社区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确定本分院(部门)5名评委,每个机关部门各确定1名评委,对照评分标准填写好评分表,加盖党总支或部门公章,在规定时间内送交党委宣传部。
     注意:各项目申报材料简介、评分标准、打分表请到附件中自行下载。群众推荐打分表请于11月21日上午10点之前送交党委宣传部办公室(9406)。
     (四)确定复评项目:网络投票每个项目每得一票按一分计算,群众评委打分采取每个项目分数累加制。网络投票与群众评委打分之和,即为该项目初评得分。党委宣传部将汇总每个项目的得分数,由高到低遴选出15个项目进入专家评审环节,并在校园网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五)专家评审:公示结束无异议,召开项目专家评审、答辩会,主持人以PPT形式,对照评选条件进行汇报、答辩,由评审专家打分。评审领导小组按照专家评分计算出每个项目的得分情况,确定拟遴选为“校园文化品牌培育项目”的10个项目,并在校园网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六)立项公布:公示结束后,结果报学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党委宣传部

“校园文化品牌培育项目”群众推荐相关附件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