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获得“湖州市森林单位”荣誉称号

文章来自:资产经营公司发布时间:2012-01-04

     日前,根据湖森组[2011]3号《关于命名表彰2011年度“湖州市森林城镇”、“湖州市森林村庄”、“湖州市森林单位”、“湖州市森林通道”的通报》,我校被授予“湖州市森林单位”荣誉称号,这是我校继“湖州市园林式校园”后在植树造林,改善校园生态环境,倡导生态文明工作方面获得的更高荣誉。

     建校以来,学校高度重视绿化工作,不断加强生态环保建设。校园环境建设是学校内涵的提升与发展的基础,学校积极响应湖州市创建“富饶、秀美、宜居、乐活”的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的号召,重视校园环境育人功能建设和绿化品种多样化建设,积极为师生营造气息幽雅、绿意盎然、生机勃勃的绿化环境,为周边社区居民创造休闲、养生的人工氧吧。2011年,学校以创建森林单位为契机,以创建森林单位的标准为指导,全面落实标准提出的各项指标,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目前全校宜绿化区域均进行了绿化,绿化面积达到151500m2,并拥有面积约为5300m2片林,绿地布局合理,配置得当,层次分明,并合理的考虑了季节变化,基本达到校内四季常青的绿化效果。校园内还种植了季节性的花卉,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为广大师生创造了鸟语花香的校园环境。绿化品种繁多,以香樟树和柳树为主的树木有25种之多,草坪品种主要包括高羊茅草坪、马尼拉草坪、古林草草坪等。森林覆盖率32.27%,林木覆盖率34.86%。其中乔木树种比重约占73.46%,建筑物四周都有绿化,各行道树生长健康,绿荫成林。
     11月份,由市林业局、林科所有关领导组成的湖州市创建森林单位验收考核专家组对我校创建市森林单位工作进行了实地考核验收。专家组成员听取了丁根林副校长关于创建市森林单位工作情况的汇报,并查阅了有关创建工作资料,实地察看了学校绿化情况,一致认为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校园绿化工作,队伍及管理制度较为完善,效果较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