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在2号报告厅举行。湖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顾黎鸣应邀作了题为《腐败——公共权力的异化》的辅导报告。学校党政领导班子、中层干部、校纪委委员、各党总支纪检监察员、特邀监察员及系主任、研发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校党委书记周家健主持。

顾黎鸣首先从理论上阐述了“公共权力”、“腐败”的概念,结合具体案例批判了“腐败无害论”、“痛恨行贿者,同情受贿者”、“非腐败情况”等对待腐败问题的三种消极情绪,分析了群体化、高官化、巨额化、期权化等腐败的现实特征。针对近年来高校腐败问题呈现出的主体多样化、窝串案增多、高科技因素渗透等现象,顾黎鸣认为,高校必须严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依法治校工作。同时,顾黎鸣从熟人社会与人的权威治理、陌生人社会与法治权威治理等两个维度出发,指出制度的建设有其历史过程,制度反腐不能是一蹴而就的,应着力强化法律权威特别是司法权威。

周家健作总结讲话。周家健指出,顾黎鸣副检察长的讲座从概念入手,既有理论的高度,又通过具体的案例,让全体与会人员对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周家健指出,2014年第一次中层干部会议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体中层干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14年最后一天,邀请顾黎鸣副检察长作专题讲座;目的就是要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警钟长鸣,为学校新一轮创业提供坚强有力保证。周家健强调,全国党建工作会议提出了高校工作的“新常态”——立德树人、思想引领、从严治党和从严治吏。全校上下要深刻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严格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切实抓好惩防体系建设的规划和落实。(党委宣传部/施敏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