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国家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贯标试点项目启动会在我校举行。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刘海波研究员、浙江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沈方英主任、副校长丁继安教授、湖州市知识产权执法支队倪菊水以及学校科技与地方合作处、计划财务处、基建与资产管理处、相关二级学院负责人、湖州融创财智知识产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曾益坤教授主持。
为了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探索建立系统规范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开展了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国家标准编制工作,形成了国家标准《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此次国家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试点单位共有三家,我校作为全国唯一一所高职院校获得贯标试点项目,另外两个高校国家试点项目分别由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实施。
丁继安教授代表学校向与会专家、领导介绍了学校基本情况以及近年来学校知识产权开发与保护工作。他表示,此次我校能成为国家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试点单位,对我校乃至全省高职院校知识产权开发与保护工作都有着重大意义,标志着高职院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步入标准化、规范化,将促进高职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会上,刘海波研究员就新形势下的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要求与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的编制情况进行了说明,对高校特别是高职院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中的贯标试点工作重点和难点做了详细介绍,以及对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标准条款、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构建等相关内容做了解读。刘海波研究员强调,在高职院校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贯标必须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做好对标自检工作;二是找出关心点,提炼控制点;三是按照“规范”要求,提出合理的管控措施;四是要坚持推广,不可一蹴而就。
曾益坤教授就此次贯标的具体方案向与会专家、领导做了汇报说明。与会专家、领导也对方案的推进及执行进行了论证、修改。
在听完汇报后,沈方英主任进行了总结,并就进一步做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贯标试点验收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和要求。沈方英主任指出,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作为国家高校贯标试点单位中唯一一所高职院校,要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明确工作任务,通过开展贯标试点工作,加强高校知识产权的规范化管理,提升高校知识产权的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高校知识产权的应用、转化和实施。要根据高职院校的特点,制订推广实施知识产权管理标准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完善的高职院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不断提升高职院校的知识产权质量;努力推动知识产权成果向企业和生产一线转移转化,探索形成合理的知识产权成果转移转化激励机制,不断提高高职院校师生的创新创业活力;在我校试点的基础上落实若干所浙江省内的高职院校实施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取得经验后力争在全省高职院校推广。(文/邱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