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湖委干〔2019〕117号、〔2019〕135号、〔2019〕147号、〔2019〕153号文件通知,市委决定:叶主同志任党委副书记,不再担任副校长职务;查建华同志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肖先波同志任党委委员;金毅伟同志不再担任党委副书记职务;吴海燕同志不再担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接湖政干〔2019〕13号文件通知,市政府决定:肖先波同志任副校长。
文章来自:党委(院长)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12-30
接湖委干〔2019〕117号、〔2019〕135号、〔2019〕147号、〔2019〕153号文件通知,市委决定:叶主同志任党委副书记,不再担任副校长职务;查建华同志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肖先波同志任党委委员;金毅伟同志不再担任党委副书记职务;吴海燕同志不再担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接湖政干〔2019〕13号文件通知,市政府决定:肖先波同志任副校长。